(2014)台黄商初字第3609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4-13
案件名称
姚素素与钱普德、李苍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素素,钱普德,李苍澄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台黄商初字第3609号原告:姚素素。被告:钱普德。被告:李苍澄。原告姚素素与被告钱普德、李苍澄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方可可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2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姚素素、被告钱普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苍澄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姚素素起诉称:被告钱普德、李苍澄系夫妻关系。2004年8月1日,被告钱普德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月利率为1%。借款后,被告支付了2012年6月前的利息(2012年6月的利息支付了300元),但本金及后期利息经原告催讨至今未能归还。现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万元,并支付自2012年6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含被告已支付的300元)。被告钱普德未作书面答辩,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称:借款是事实,借条是我自己出具的,欠利息是事实。愿意归还借款,希望原告方能免除部分利息。被告李苍澄未作答辩。原告为支持其诉讼主张,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证据1、原告姚素素身份证复印件、被告钱普德、被告李苍澄的户籍证明各一份,证明原、被告的诉讼主体适格。证据2、结婚申请书一份,证明被告钱普德、李苍澄系夫妻关系,并于1977年4月18日登记结婚的事实。证据3、借条一份,证明被告钱普德于2004年8月1日向原告姚素素借款人民币6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为1%的事实。被告钱普德、李苍澄均未提供证据。本院依法向被告李苍澄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但被告李苍澄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及抗辩的权利。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经被告钱普德质证后对证据均无异议,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具有证明力,依法予以确认。经审理,本院认定的事实如下:被告钱普德、李苍澄系夫妻关系,于1977年4月1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8月1日,被告钱普德向原告姚素素借款人民币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姚素素人民币陆万元正,利息1分,每月付清。借款人钱普德,2004.8.1。”借款后被告支付2012年6月前的利息(其中2012年6月的利息仅支付了300元),但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经原告催讨至今未付,原告遂于2014年12月15日诉至本院。本院认为:被告钱普德向原告姚素素借款人民币60000元,有被告钱普德出具的借条为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成立。被告向原告借款时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原告作为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原告主张被告已支付了2012年6月前的利息且2012年6月支付了300元的利息。因被告钱普德亦予以认可,故本院予以确认。但被告借款后经原告催讨未归还本金及支付后期利息,仍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该笔借款发生在被告钱普德、李苍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按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钱普德、李苍澄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姚素素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并同时支付自2012年6月1日起至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含已付利息3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758元,依法减半收取879元,由被告钱普德、李苍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1758元,具体金额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审 判 员 方可可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代书记员 蔡冰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