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民一初字第0022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4-08
案件名称
程冬凤与陈先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冬凤,陈先平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全文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东民一初字第00220号原告:程冬凤,女,1945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东至县。委托代理人:程锋,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陈先平,女,1974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东至县。委托代理人:黄国平,系陈先平丈夫。原告程冬凤与被告陈先平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叶光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5年2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程冬凤及其委托代理人程锋,被告陈先平及其委托代理人黄国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程冬凤诉称:2014年9月5日早上,原告在自家楼上梳头发,被告跑到原告家二楼质问原告,是否在外讲其坏话,双方发生争执,被告将原告推倒,致原告身体受伤。原告受伤后到东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9月19日出院,花去医疗费4244.93元。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4244.93元、护理费1421元、误工费275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元、营养费210元、交通费500元等合计9270.33元。被告陈先平辩称:事情起因是原告在村里说被告和其女婿有不正当关系。那天早上被告在洗衣服时又听到村里人在议论此事,被告便跑到原告家质问,原告先用手抓被告衣领,被告也用手掰原告手,后村民洪冬花上楼解开原告手,原告手一放就坐在地上。原告起来后,还下楼追骂被告,是其女婿用扫把挡住。被告是20天后才听村里干部说原告到派出所报案了。该纠纷是原告在败坏被告名声造成的,如果调解,被告要求原告先道歉,被告可以赔偿一部分医疗费。经审理查明:程冬凤与陈先平均系同组村民。陈先平怀疑程冬凤在村里谣传其与程冬凤大女婿方能发有不正当关系。2014年9月5日早上,陈先平在洗衣服时又听到村里人在议论此事,遂跑到程冬凤家二楼质问,程冬凤抓住陈先平衣服领子,要求陈先平交出“头子”,陈先平也用双手抓住程冬凤双手,双方僵持。后本组村民洪冬花劝解,陈先平松手后,程冬凤倒地。当日,程冬凤到尧渡镇派出所报案,并于当晚入住医院,经东至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头皮血肿、左侧颜面部皮肤擦伤,腹部闭合性损伤,于2014年9月19日出院。现程冬凤诉至本院要求陈先平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9270.33元。案经本院调解无果。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当庭陈述、尧渡派出所询问笔录、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医务证明书、医疗费收据等证据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告以原告败坏其名声为由,跑到原告家质问原告,双方纠缠一起,并造成原告倒地受伤入院治疗,该事实清楚,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原告在被告质问时动手抓被告衣领,导致冲突升级,亦存在过错,故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综合案情,本院确定被告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对原告的如下合理损失予以认定:1、医疗费,原告主张4244.93元,由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予以佐证,本院予以确认。2、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实际住院14天,结合司法实践认定为350元。3、护理费1421元(14天×101.5元/天),参照上一年度本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计算,予以认定。4、交通费,原告主张500元偏高,依据原告的住院天数及医院地点,本院酌定180元。原告主张误工费未提供证据证明,且已近70周岁,属被抚养人,故对该项请求不予支持。原告的上述损失合计6195.93元。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先平赔偿原告程冬凤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4337.15元(6195.93元×70%)。二、驳回原告程冬凤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给付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程冬凤负担75元,被告陈先平负担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叶光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书 记 员 徐剑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