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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延执字第1886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5-06

案件名称

金东虎与被执行人延吉市考丽亚娱乐俱乐部之间工伤待遇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延执字第1886号申请执行人金东虎,男,1992年12月26日生,朝鲜族,无职业,现住和龙市八家子镇振兴社区。被执行人延吉市考丽亚娱乐俱乐部,地址:延吉市长白路。法定代表人姜英姬,董事长。本院在执行金东虎与延吉市考丽亚娱乐俱乐部之间工伤待遇纠纷执行一案中,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延吉市考丽亚娱乐俱乐部法定代表人姜英姬在交通银行的账户存款66,570元,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同意本案做结案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延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延市劳仲裁字(2014)32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执行员  崔永埙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书记员  魏 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