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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佛顺法刑初字第56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3-05

案件名称

叶德标、伍少霞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某某,伍某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佛顺法刑初字第56号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某某。因本案,于2014年9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被告人伍某某。因本案,于2014年9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佛顺检公诉局刑诉(2014)31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于2015年1月9日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肖蕾、代理检察员王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9年7月至今,被告人叶某某以其现住址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某街道某某路某某号地铺为据点,以香港赛马会每期开出的六合彩为媒介,接受附近居住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投注,参赌方式有特码、单双、波色三种。至今,其共接受约750期的六合彩投注,投注金额累计人民币280000元,获利人民币28000元。2012年7月份开始,被告人叶某某的妻子即被告人伍某某开始以帮忙写单的方式,协助叶某某一起接受他人的六合彩投注。2014年9月23日21时,公安民警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某街道某某路某某号地铺抓获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及黄健等三名参赌人员。民警当场从三名参赌人员身上起获红色投注单据3张,从店铺内查获投注款人民币870元、投注用白色收据878张(经统计投注金额为人民币78825元)、投注用电子计算器一台、圆珠笔三支。针对以上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下列证据予以证明:抓获经过;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的供述及指认、辨认笔录;证人黄某、邹某某、黄某海的证言及指认、辨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搜查笔录、扣押清单、处理物品清单;投注单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的户籍证明等。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开设赌场,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根据被告人叶某某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其接受投注金额累计人民币280000元,获利人民币28000元。而被告人伍某某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称接受投注金额累计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叶某某与被告人伍某某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的部分是人民币100000元,对被告人叶某某供述的金额中超出人民币100000元的部分缺乏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本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该部分事实不予认定,并确认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接受投注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00000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经当庭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均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某某在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伍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某某、伍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扣押的赌资人民币87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叶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9月22日止。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伍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三、对暂扣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勒流派出所的赌资人民币870元予以没收,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下空白)(本页无正文)审 判 长  郑丁足代理审判员  黄 挺人民陪审员  苏丽媚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书 记 员  吴瑞青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