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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沐川民初字第70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7-06

案件名称

胡全贵、李朝忠、李光洪、李光成与杜渝、任克英、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沐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沐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全贵,李朝忠,李光洪,李光成,杜渝,任克英,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3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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