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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法执字第92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吕新芳与郭晓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吉法执字第92号吕新芳于2014年6月26日申请执行郭晓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按照(2013)吉民初字第300号民事调解书以及申请人的要求(其中包含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该案于2015年2月10日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