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一法茶民三初字第8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许恒与李海军、东莞市东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恒,李海军,东莞市东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