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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执字第0000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7-20

案件名称

刘明会与程家峰离婚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稿)(2015)大执字第00003号淮南市房产局:我院对刘明会诉程家峰离婚纠纷一案的(2014)大民一初字第0033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项目:查封程家峰位于大通区大通金丰易居东方城市花园东区*栋**号房屋一套。附:(2015)大执字第00003号民事裁定书一份。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注:此联附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