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执字第0000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7-20
案件名称
刘明会与程家峰离婚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稿)(2015)大执字第00003号淮南市房产局:我院对刘明会诉程家峰离婚纠纷一案的(2014)大民一初字第0033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项目:查封程家峰位于大通区大通金丰易居东方城市花园东区*栋**号房屋一套。附:(2015)大执字第00003号民事裁定书一份。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注:此联附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