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商执字第8-2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5-25
案件名称
申请人钱江申请河南省久圣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商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钱红,河南省久圣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商执字第8-2号申请执行人钱红,女,汉族,1968年12月21日出生,住商丘市睢阳区。被执行人河南省久圣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梁园区。法定代表人贾利民,该公司董事长。钱红申请执行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公证处作出的(2014)商梁证执字第22号执行证书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在本市梁园区辖区,为便于本案的顺利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5)商执字第8号案件指定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云山审判员 夏子军审判员 黄茂夫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书记员 姚丽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