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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邢刑初字第121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周计方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郭新兵犯破坏电力设备罪沈某犯盗窃罪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邢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邢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计方,郭新兵,沈某,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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