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邢刑初字第121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周计方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郭新兵犯破坏电力设备罪沈某犯盗窃罪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邢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邢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计方,郭新兵,沈某,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