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渝四中法刑初字第0000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3-13
案件名称
阮���棋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阮字棋
案由
故意杀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条
全文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渝四中法刑初字第00003号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被告人阮字棋,别名阮柏林,男,汉族,1985年10月2日出生于重庆市黔江区,初中文化,务农,住重庆市黔江区。辩护人梁利军,重庆光界(渝北)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渝检四分院刑诉(2014)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阮字棋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2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党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阮字棋及其辩护人梁利军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指控,被告人阮字棋与被害人詹某甲系夫妻关系,二人因��妻关系不和准备离婚。2014年9月22日15时左右,阮字棋和詹某甲因给自家长安车车胎充气的事情再次发生争执,詹某甲持打气筒追打阮字棋。在追打过程中,阮字棋气愤之下将詹某甲按在长安车座椅上,并用手狠狠掐詹某甲的脖子。后阮字棋又取下腰间皮带,用皮带用力勒詹某甲颈部,直到詹某甲死亡。经鉴定,詹某甲系被他人扼、勒颈部所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阮字棋明知他人报案的情况下,在案发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到来被抓获归案。指控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户籍证明、民事诉状,证人证言,勘验、检查、辨认笔录,鉴定意见,被告人阮字棋的供述及辩解等。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阮字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阮字棋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提请依法判处。被告人阮字棋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辩护人提出阮字棋有如下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阮字棋有自首情节;2.被害人詹某甲对家庭不负责任,与其他男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3.阮字棋有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家庭困难。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阮字棋与被害人詹某甲系夫妻关系,于2010年2月生育一个儿子。后因阮字棋发现詹某甲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及其他家庭问题,阮字棋准备与詹某甲离婚,因儿子的抚养权问题未能达成离婚协议。2014年9月19日,阮字棋写好离婚诉状后,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4年9月22日15时左右,阮字棋和詹某甲因给自家长安车车胎充气的事情再次发生争执,詹某甲持打气筒追打阮字棋。在追打过程中,阮字棋气愤之下将詹某甲按在长安车座椅上,并用手狠狠掐詹某甲的脖子。后阮字棋又取下腰间皮带,用皮带用力勒詹某甲颈部,直到詹某甲死亡。经鉴定,詹某甲系被他人扼、勒颈部所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阮字棋明知他人报案的情况下,在案发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到来被抓获归案。上述事实,有经当庭举示并经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110接警单、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明2014年9月22日17时20分,黎水镇副镇长庞某某报警称:2014年9月22日下午16时许,黔江区黎水镇新华村1组村民阮字棋与妻子詹某甲因生活琐事发生打架,后阮字棋将詹某甲打死。本案于2014年9月23日立案。2.归案经过。证明2014年9月22日17时20分,黔江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黎水镇副镇长庞某某报警后,民警赶到案发现场。阮字棋在案发现场等待民警,被抓获归案。3.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阮字棋、被害人詹某甲的身份情况。4.出诊��录。证明2014年9月22日,黎水镇卫生院的卓某某、余某某赶到事发现场后,死者已无生命体征迹象,故未进一步了解死者全身及体表情况。5.民事诉状。证明阮字棋已向黔江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6.黔江区中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医药费收据。证明2013年5月,詹某甲在黔江区中医院做过引产手术。7.证人庞某某的证言。证明他在和黎水镇综治办主任张某丙一起在镇上巡视安全工作时,张某丙接到黎水镇新花村综治专干葛某某的电话,葛某某在电话中说,阮字棋将詹某甲打死了。于是他开安监的车和张某丙等人一起到阮字棋家里看情况。到了阮字棋家的岔路口位置,他看见有10多个人站在那里议论,阮字棋就朝他开的安监车走来,他就喊阮字棋上了安监车。之后,他看见詹某甲已经死了,仰面躺在长安车内第二排座位前面的巷道里,双脚是露在打开的车门外的。他看���现场后就组织干部将现场保护起来,同时打了110报警。他到现场后与阮字棋没有什么交流,只是下车时,喊一个干部把阮字棋看住。阮字棋就说:“我又不跑,我本来就说准备去自首的。”阮字棋就一直在现场等,直到公安机关的人将其带走。8.证人葛某某的证言。证明2014年9月22日16时25分,他接到张某乙的电话。张某乙在电话里说,阮字棋和詹某甲在屋里打架,现在已经打遭了(比较严重),快点去看下。他就骑摩托车去阮字棋家里。在去阮字棋家的途中,经过阮字棋堂哥阮某甲家,他发现阮字棋在阮某甲家的院坝。在阮某甲的院坝,他听见阮字棋在说:“……我要去自首……”这句话,他当时心里意识到詹某甲可能出问题了。然后,他叫阮字棋一起回去看情况,但是阮字棋说:“我不回去,我要去自首。”之后,他便叫上阮某甲一起去阮字棋家看情况。他们��到阮字棋家后阳沟时,看见詹某甲平时开的灰色长安车停在阮字棋家后面。他们过去一看,发现詹某甲仰面躺在面包车驾驶室座椅与面包车中间座椅的巷道上,已经死了。他马上给政府综治办主任张某丙打电话报告情况。詹某甲当时头在驾驶员座位后面的巷道位置,脚在副驾驶座椅后面的巷道位置并悬在车门外。另外,詹某甲的脸上好像有血。阮字棋与詹某甲结婚5年多了,有一个4岁的儿子。阮字棋平时在广东务工,只有过年才会回来。詹某甲平时在家开长安车跑黄溪镇到新民村的线路拉客人。阮字棋与詹某甲平时关系不是太好,这段时间在闹离婚。听说是因为詹某甲平时趁阮字棋不在家和其他男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9.证人阮某甲的证言。证明2014年9月22日下午16时左右,他听见阮字棋给刘某某打电话说:“表哥,你平时把阮某丁(阮字棋、詹某甲的儿子)照顾下,我们十年之后再相会,一起耍。”他问阮字棋做了什么。阮字棋说,把詹某甲打了。他又问打得怎么样了。阮字棋说,反正詹某甲在长安车里。他一听意识到詹某甲可能被打出问题了,就说要报警。阮字棋说:“你先不要报警,等我进黔江城自首了,你们再报警。”他说不行,就让老婆张某乙给新花村综治办主任葛某某打电话说了阮字棋打詹某甲的事情。之后,他和葛某某、阮某乙一起到了阮字棋家后面停车的地方。他发现詹某甲仰面躺在长安车驾驶员座椅与中间座椅的巷道上,头朝驾驶员座椅后面的巷道位置,脚在副驾驶座椅后面的巷道位置并且还悬在车门外面的。詹某甲口、鼻处有血迹,裤子被拉到小腹以下。阮字棋与詹某甲结婚已经5年多,有一个4岁多的儿子。平时,阮字棋在广东务工,过年才回家。詹某甲在家开长安车拉客人。詹某甲2012年学了驾照后���由阮字棋的父亲给詹某甲借钱买了个长安车用来跑客运。但詹某甲赚到钱后没有拿钱给阮字棋的父亲还钱,让阮字棋感到不满。后来,詹某甲在跑客运时,又和其他一些驾驶员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阮字棋知道了,所以阮字棋和詹某甲在闹离婚。阮字棋是2014年9月1日回来的,专门是为了解决离婚问题。阮字棋回来这么多天没有谈好离婚问题,主要是因为在小孩的抚养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他听阮字棋讲,9月12日,詹某甲开车把小孩带回娘家去了,9月16日才带回来。当时阮字棋嫌詹某甲没有让小孩去读书,所以生气,把詹某甲长安车的四个轮胎气都放了。当天早上,阮字棋来帮他打谷子时,看见有一辆流动补胎车往阮字棋家的山坡开,阮字棋马上跑回家,发现詹某甲正喊人给长安车打气。阮字棋当时就给制止了。流动补胎车走了之后,阮字棋又回来帮他打谷子��下午15时左右,阮字棋回家了之后看见有人给詹某甲送来了一个打气筒和一瓶水,而且詹某甲已经把长安车的两个前轮打好气了,准备开车离开。阮字棋不让詹某甲走,搬了几块石头拦在路上。后来詹某甲拿打气筒打阮字棋,阮字棋一生气就和詹某甲打起来了。他看见阮字棋的衣服胸口或袖子上有一些被人蹬过后留下的泥巴。詹某甲因为和其他男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被别人的老婆喊人打过的。10.证人张某甲的证言。证明2014年9月22日,詹某甲给他打电话,让他去给她的车子加气。他刚给詹某甲的车子加了一个气压,阮字棋就来了。阮字棋不准他加气,还说自己两口子在闹矛盾,车子的气是他放的。詹某甲让他继续加气。他看詹某甲、阮字棋两个人没法讲好,就没再加气了。后来,詹某甲气冲冲地往阮字棋站的位置靠上去,他发现势头不对,就去把阮字棋、詹某甲拉开了。之后,他就开车走了。11.证人余某某、卓某某的证言。证明他们是黎水镇卫生院的医生。2014年9月22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他们在医院值班时,接到院领导的电话说在新花村1组阮字棋处发生了一起命案,让他们去看下。他们到现场后,发现该女子已经没有任何生命体征迹象,完全已经临床死亡了。出于保护现场的目的,他们没有把车门拉开去做其他措施。12.证人张某乙的证言。证明2014年9月22日下午三点多钟,阮字棋对她说:“嫂嫂,你把我的小孩带好起。”她问阮字棋要去哪里。阮字棋说要去黔江。她又问去黔江干什么。阮字棋说,去黔江自首。她要求阮字棋报警。阮字棋说,到黔江城里了打电话,自己又不跑。阮字棋说完这些话就站在公路上拦车准备进城。她就给葛某某打电话说阮字棋家里出事了,快点过来。之后,葛某某就与她老公阮某甲一起去了阮��棋家里看情况了。后来,葛某某讲,人没有救了,詹某甲死在车内的。阮字棋、詹某甲的关系自从买车之后就不好了,最近在闹离婚。詹某甲自从买车之后,不顾家,很少回家,随时都在娘家。阮字棋很生气,就不准詹某甲去跑车。13.证人刘某某的证言。证明阮字棋给他打电话,要他帮照顾小孩,还说要去自首。后来,他就骑车赶到了现场。当时,詹某甲仰面躺在长安车第二排座位的巷道内。头在驾驶员座位那个方向,脚在副驾驶员座位的方向。两只脚吊在长安车右边滑拉门外面。詹某甲买车之后,经常几天不回家,赚的钱也不贴补家用,连小孩读书的钱都是阮字棋的父亲拿的,对家庭很不负责。詹某甲买车之后,和其他男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以阮字棋很生气,便和詹某甲离婚。阮字棋回来后与詹某甲谈过离婚,说把长安车给詹某甲,另外拿两万元给詹���甲,小孩归阮字棋。但是詹某甲不干,詹某甲也想要小孩。14.证人张某丙的证言。证明他是黎水镇综治办主任。他走到阮某甲家时,发现阮字棋在阮某甲家坝子站着的。于是,他们把阮字棋喊上车并带到中心现场。之后,他安排专人在车上看守阮字棋。他到中心现场后,看见尸体仰面躺在长安车内底板上,头朝驾驶室那边,脚朝副驾驶室这边。双脚掉出右侧滑门外。据说,阮字棋打死詹某甲后换过衣服,说是准备去自首。15.证人田某某的证言。证明他和庞某某到了阮字棋家的岔路口位置时,看见阮字棋站在那里。庞某某将阮字棋喊到他们安监车上,还叫他把阮字棋看住。在车上,阮字棋告诉他说,自己回来本是和詹某甲离婚的,因为长安车和小孩的问题没有说好,发生了争执,才把詹某甲打死的。后来,阮字棋提出要下车上厕所,他就下车跟着。阮字棋说,不���跟着,自己不会跑。他一直看着阮字棋直到民警到来。他们刚刚看见阮字棋时,就问阮字棋站在那里做什么。阮字棋说要去黔江自首,但是村干部让其就在那里等公安机关的人。之后,他们就喊阮字棋上了安监车。16.证人詹某乙的证言。证明詹某甲是他女儿。阮字棋、詹某甲结婚后之前几年的关系还可以。只是从去年詹某甲买了车来拉客之后,两人的关系就开始不好了,近段时间,还在闹离婚。阮字棋长年在外打工,觉得詹某甲一个人在家里不放心,要把詹某甲喊去外面打工。詹某甲不愿意出去。两人就这样产生了矛盾。詹某甲没有反对离婚,只是提出要小孩的抚养权。17.证人朱某某的证言。证明阮字棋已经将起诉离婚的相关诉讼材料提交给黔江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18.证人王某某的证言。证明他和詹某甲是在詹某甲买车之后认识的。他和詹某甲之间有暧昧��系。这个事情被他老婆知道后,在2013年10月份左右,他老婆还在黄溪街上和詹某甲发生了抓扯。他和詹某甲开过房,发生过性关系,没有听詹某甲说过怀孕或打胎的事情。19.证人鲁某某、阮某丙的证言。证明詹某甲的生活作风不好。詹某甲因为和王某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被王某某的妻子和另外几个人殴打过。20.提取笔录。证明提取詹某乙、吴某某血样的情况。21.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被告人阮字棋左侧胸部乳头上方8.0cm×1.5cm范围内散在皮肤淡红色改变,其间1.0cm×0.4cm、1.8cm×0.1cm两处条状表皮剥脱;左胸部乳头下方近中线处2.1cm×0.2cm皮肤淡红色改变;右侧胸部6.2cm×0.5cm皮肤淡红色改变;右侧腹部2.2cm×0.5cm皮肤淡红色改变;右上腹部4.4cm×1.0cm皮肤淡红色改变。人身检查过程中,用棉签擦拭的方法提取阮字棋体表擦拭物一份,另提取阮字棋血样一份。22.辩���笔录及照片。(1)詹某乙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詹某乙辨认出黔江区黎水镇新花村1组30号背面的长安车内女尸是其女儿詹某甲。(2)阮字棋辨认现场笔录及照片。证明阮字棋对作案现场的辨认情况。(3)阮字棋辨认作案工具笔录及照片。证明阮字棋辨认出编号为“5”的皮带就是其用于勒詹某甲颈部的皮带。2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中心现场位于黔江区黎水镇新花村1组阮字棋家旁的空地上。该空地上停放有一辆银灰色长安金牛星汽车。在长安车西侧地面上、距南侧机耕道1501cm、西侧小路388cm有一处范围7cm×6cm的疑似踩踏痕迹;在长安车西侧地面上、距南侧机耕道1524cm、西侧小路417cm有一处范围7cm×6cm的疑似踩踏痕迹。长安车右后滑门向后呈开启状,开启面积为112cm×23cm。在该车车头引擎盖右侧、车尾右侧立柱及左后滑门北侧下边缘处均发现有擦蹭痕迹。长安车内前后共有三排座椅。第一排为主驾驶位和副驾驶位。在主驾驶位座椅靠背顶部、距长安车左后滑门51cm处有一范围5cm×2.5cm的血迹,副驾驶前手套箱上方有处范围38cm×12cm的蹬踏痕迹。在第一排座椅与第二排座椅之间的汽车地板上躺有一具女性尸体,脖颈上缠绕有一根黑色皮带,双脚伸出车外35cm、距地高36cm。距左后滑门北侧门框20cm处有一范围19cm×17cm的血迹,紧靠左后滑门有一个打气筒。左后滑门迎宾踏板上有一处血迹。在距左后滑门北侧门框41cm、左后滑门29cm处地板上有一处血迹。距左后滑门北侧门框39cm、距左后滑门41cm处有一范围15cm×17cm的疑似抓痕。在第二排座椅上,距座椅北侧边缘3cm、西侧边缘7cm处有一范围22cm×24cm的擦蹭血迹;距座椅北侧边缘24cm、西侧边缘29cm有一处范围20cm×11cm的血迹。在第二排左侧座椅前侧面、距座椅西侧边缘16cm有一处15cm×7cm��擦蹭血迹。在第二排左侧座椅靠背顶部、距靠背西侧边缘25cm有一处范围5cm×3cm擦蹭血迹。在左后滑门内侧、距车门北侧门框47cm、距地板高35cm有一处血迹。在阮字棋家次卧室内的床上有蓝色361度牌T恤一件、牛仔裤一条。T恤上距左前衣襟13cm、距左肩部6cm处有14cm×16cm的擦蹭血迹,左袖口处有8cm×10cm的擦蹭血迹,右前衣襟下方、距右肩部16cm处有10cm×8cm的擦蹭血迹。牛仔裤左小腿背侧距左侧裤边8cm、距裤脚25cm处有一滴血迹,左大腿外侧紧靠裤边、距裤边42cm处有18cm×12cm的擦蹭血迹。右大腿前侧距右侧裤边4cm、距裤脚50cm处有一滴血迹。24.黔公鉴(尸)字(2014)85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证明死者为女性,左眼周10.5cm×10.0cm皮下出血,右眼周14.3cm×9.0cm皮下出血,双眼睑结膜出血,球结膜充血,双眼角膜透亮,瞳孔等大等圆,直径0.6cm。右外耳道血性附着物。口唇紫绀,右口角流柱状血性液体痕。舌尖右偏露于齿外0.3cm。男士腰带缠绕颈部,金属腰带头扣紧于颈部正中。两条勒沟平行绕颈一周,长28.0cm,间距3.5cm,两条勒沟均宽0.2cm,深0.1cm。右颈部从右至左3.9cm×0.2cm、3.4cm×0.2cm、2.6cm×0.2cm三条不规则表皮剥脱。右下颌角0.5cm×0.3cm椭圆状皮下出血。颈部正中从右至左3.0cm×0.2cm、2.7cm×0.2cm、2.3cm×0.2cm、2.3cm×0.2cm、1.5cm×0.1cm、1.5cm×0.1cm、2.1cm×0.2cm七条竖状表皮剥脱伴血性水疱形成,其间正中偏左位置见0.7cm×0.5cm椭圆状皮下出血。左颈部3.0cm×1.5cm片状表皮剥脱。右上臂外侧上段7.6cm×6.0cm皮下出血伴中间4.0cm×3.6cm“爪印”状表皮剥脱,右前臂桡侧中段5.2cm×4.5cm皮下出血伴中间4.0cm×2.5cm“爪印”状表皮剥脱。右前臂内侧上段1.3cm×0.4cm表皮剥脱,右手背桡侧1.3cm×0.8cm表皮剥脱。左手背5.0cm×3.2cm青紫,左小指远端0.8cm×0.3cm不规则裂创,创缘不齐,��达肌肉。双手十指指甲床紫绀显著。解剖见双颞区广泛头皮下血肿,双侧颞肌出血。脑组织部分水肿。双肺水肿、淤血,心前区散在点状出血。提取詹某甲的双手十指指甲缝拭子、口腔拭子、心血等样本进行检验。死者颈部皮肤多处皮下出血、表皮剥脱伴水疱形成,扼、勒痕明显,双睑结膜出血点明显,双手十指指甲床紫绀显著,心前区散在点状出血,双肺水肿、淤血,以上窒息征象明显,结合病理诊断,可分析詹某甲系被扼、勒颈部所致机械性窒息死亡。25.鉴定意见。(1)渝精卫(2014)精鉴字第0881号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书。证明阮字棋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渝公鉴(黔)(2014)0506号DNA鉴定书。证明:1号“詹某甲上身T恤血迹”、2号“詹某甲下身牛仔裤血迹”、3号“詹某甲休闲鞋上血迹”与渝公鉴(黔)(2014)0490号DNA鉴定文书中17号“詹某甲心血拭子”DNA在D8S1179等16个STR基因座基因型一致,似然比率为1.09×1018。(3)渝公鉴(黔)(2014)0491号DNA鉴定书。证明:(一)2号“气嘴上粘附物”与渝公鉴(黔)(2014)0490号DNA鉴定文书中46号“阮字棋血样”DNA在D8S1179等16个STR基因座基因型一致,似然比率为3.77×1019。(二)1号“口子上粘附物”DNA检验无结果。(4)渝公鉴(黔)(2014)0505号DNA鉴定书。证明:(一)1-1号“皮带索圈内粘附物”、1-2号“皮带索圈外粘附物”、1-3号“皮带中段粘附物”与渝公鉴(黔)(2014)0490号DNA鉴定文书中17号“詹某甲心血拭子”DNA在D8S1179等16个STR基因座基因型一致,似然比率为1.09×1018。(二)1-4号“皮带尾部粘附物”为混合基因型,在上述D8S1179等16个STR基因座中能找到渝公鉴(黔)(2014)0490号DNA鉴定文书中17号“詹某甲心血拭子”、46号“阮字棋血样”所有基因型。(5)渝公鉴(黔)(2014)0490号DNA鉴定书(卷二P90-103)。证明:(一)1号检材“詹某甲右手拇指指甲擦拭物”、5号检材“詹某甲右手小拇指指甲擦拭物”及“詹某甲左手指甲擦拭物”、“詹某甲口腔擦拭物”~12号“詹某甲右侧乳房擦拭物”、14号、15号检材“詹某甲阴道内、外擦拭物”及16号检材“詹某甲肛门擦拭物”、18号检材~20号检材“詹某甲颈部拭子”、21号~27号检材“血迹”、40-1号检材“牛仔裤左小腿背侧血迹”、40-2号检材“牛仔裤左大腿外侧血迹”、40-3号检材“牛仔裤右大腿前侧血迹”、41-1号检材“蓝色T恤左肩部血迹”、41-2号检材“蓝色T恤左袖口血迹”、43-3号检材“打气筒下段粘附物”、44号检材“方向盘粘附物”、45号检材“脚垫上褐色斑迹”与17号检材“詹某甲心血拭子”DNA在D8S1179等16个STR基因座基因型一致,似然比率为1.09×1018。(二)41-3号检材“蓝色T恤右前衣襟血迹”、47号检材“阮字棋左胸部擦拭物”与46号检材“阮字棋血样”DNA在D8S1179等16个STR基因座基因型一致,似然比率为3.77×1019。(三)17号检材“詹某甲心血拭子”与29号检材“吴某某血样”、30号检材“詹某乙血样”符合双亲遗传关系,亲权指数为1.03×1011。(四)2号检材“詹某甲右手食指指甲擦拭物”、3号检材“詹某甲右手中指指甲擦拭物”、28号检材“血迹”、39号“白色瓶盖粘附物”均为混合基因型,在上述基因座中均能找到17号“詹某甲心血拭子”、46号“阮字棋血样”所有基因型;31号“擦拭物”、43-1号“打气筒把手上粘附物”、43-2号“打气筒上段粘附物”、43-4号“打气筒底座粘附物”均为混合基因型,在上述基因座中均能找到17号“詹某甲心血拭子”所有基因型;48号“擦拭物”为混合基因型,在除D2S1338基因座外能找到17号“詹某甲心血拭子”所有基因型;43-2号“打气筒上段粘附物”为混合基因型,在除FGA基因座外能找到46号“阮字棋血样”所有基因型。(五)4号“詹某甲右手无名指指甲擦拭物”、13号“詹某甲左侧乳房擦拭物”、32~38号“擦拭物”、40-4“牛仔裤腰部粘附物”、41-4“蓝色T恤领口处粘附物”、42-1~42-3“鞋子粘附物”、49号“擦拭物”DNA检验均无结果。(六)14~16号“詹某甲阴道内外及肛门擦拭物”均未检出人精斑,45号“脚垫上褐色斑迹”检出人血。(6)渝公鉴(毒化)(2014)2260号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毒化检验报告。证明从被害人心血中未检出常见农药、安眠药及毒鼠强。(7)渝公鉴(病理)(2014)175号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证明被害人詹某甲病理诊断为心脏水肿、肺水肿、气管炎、甲状腺右叶肿瘤、气管外膜及甲状腺右叶出血。26.被告人阮字��的供述和辩解。证明2014年9月1日,他从广东回到黎水镇老家。他回家后这段时间就在和詹某甲商量离婚的事情,但是在小孩的归属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这期间,詹某甲有两三次开车将小孩带到了丈母娘家,没让小孩去读书,他很气愤。为了不让詹某甲再将小孩带到丈母娘家,他就把停放在他家背面坝子的长安车的四个轮胎的气全部放了。2014年9月22日中午12点时,他看见黎水镇修车的张某甲开车往他家的机耕道上去了。他就赶回家去看。他到后,看见长安车的右后轮胎的气已经打好了,张某甲正在给长安车的左后轮胎打气。他上前对张某甲说,这个车子不能打气。张某甲就没有打气了,并说是詹某甲喊自己来的。詹某甲就喊张某甲给车子打气。之后,他和詹某甲就因为给车子打气的事情吵起来了,并差点动手,是张某甲将他和詹某甲劝开的。之后,张某甲就走了。他也又到田里去打谷子。下午3点多的时候,他从田里回家喂猪食,看见詹某甲正用打气筒给长安车的左前轮打气。他就跑过去不让詹某甲打气,直接把打气筒连接在轮胎上的气管扯掉了。他把气管扯掉后,詹某甲就提起打气筒来追打他。他就围着长安车朝顺时针方向跑。詹某甲追了四五圈没有打到他。詹某甲跑累了,就从长安车中间右侧的车门上车坐到了中间座椅位置。他当时被詹某甲拿着打气筒追打,心里很气愤,加上他一再给詹某甲讲不准打气,结果詹某甲偏要打,就从右侧中间车门冲上长安车里面准备去抢詹某甲手中的打气筒。詹某甲见他冲上来了,就左手拿打气筒来准备打他。他就用双手掐住詹某甲的脖子。詹某甲就把打气筒扔了,然后用双手来抓他,并用双脚来蹬他。詹某甲用手乱抓他的上半身。他为了不让詹某甲的双手抓到他的身体,就用嘴去咬詹某甲抓他的手。詹某甲的两只手的手指和手臂都被他咬到过,并且都咬出了血。在他用手用力掐了詹某甲脖子四五分钟的时候,詹某甲含糊不清地说了两句话,先是说“我再也不搞了”,后又说“我是阮某丁的妈妈”。他听了之后,也没有松手,仍然用双手用力掐住詹某甲的脖子,直到双手掐软了。他就把左手从后面移到前面继续掐住詹某甲的脖子,用右手将他的皮带解下来,然后将皮带尾部从詹某甲的右侧绕她的脖子缠了一圈,用左手将皮带尾穿入到皮带扣里面,再用右手拉皮带尾,左手推皮带扣,就这样用皮带将詹某甲的脖子死死勒住。他用皮带将詹某甲的脖子勒紧后,发现詹某甲的脖子和嘴巴里面有很多血丝流出来。詹某甲的身体也没有动了。他估计詹某甲已经被他勒死了,就将皮带又在詹某甲脖子上缠了一圈,但这一圈没有勒紧。之后,他回到家里,换了衣���、裤子和鞋子。之后,他就到阮某甲打谷子的田里找到阮某甲、张某乙,并说:“你们把阮某丁好生带起,其他事情不用管,我要到黔江城里去报警。”阮某甲听说后就拿手机给村里的综治专干葛某某打电话讲他出事了。葛某某来了后就对他说:“你就在下面等派出所的人,我先上去看下。”过了一会儿,葛某某回来对他说,詹某甲已经死了。之后,他就在公路边等公安机关的人来。后来,黎水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来到公路边找到他,并将他带到了勒死詹某甲的长安车处,警察随后就来了。他和詹某甲之所以产生矛盾,一是因为詹某甲自从去年买了长安车后,他喊詹某甲出去打工,詹某甲不愿意去;二是他出门打工期间,听家里人说詹某甲的生活作风有问题,和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三是詹某甲在家里好吃懒做,不爱做事情,也不爱管小孩,和他父母的关系也处��不好。正是由于这些矛盾的存在,他9月1日从广东回来准备和詹某甲离婚。他制止詹某甲打气时,詹某甲还拿打气筒追打他,他心里很气愤。在詹某甲追打他时,他又想起和詹某甲的种种矛盾,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内心就有了掐死詹某甲的想法。皮带是黑色啄木鸟牌皮带,长约1米,宽约4厘米,皮带扣是金属材质,正面是黑色,有啄木鸟图案。关于辩护人提交的黎水镇新花村委会证明及照片,其来源及真实性无法核实,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不予采信。本院认为,被告人阮字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阮字棋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案发后,阮字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因本案系家庭婚姻纠纷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酌情对阮字棋从���处罚。关于辩护人提出阮字棋有自首情节,詹某甲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关于辩护人提出阮字棋有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经查,阮字棋家庭状况的情况属实,但与本案的定罪量刑无关联性。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阮字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日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止。)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皮带一条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万晓佳代理审判员 万永福人民陪审员 刘维声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书 记 员 周 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