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兰执字第1285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5-08-25
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5)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姜晓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5)临兰执字第1285号 本院在执行李浩春申请执行姜晓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姜晓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姜晓婷(公民身份号码:37130219861203314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