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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牟刑初字第447号

裁判日期: 2015-12-08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刘AA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AA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牟刑初字第447号公诉机关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AA,男,1989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8月25日被中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10月20日、11月19日先后被中牟县公安局、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及本院取保候审。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以牟检公诉刑诉(2015)4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AA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15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棉果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刘AA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23日至25日期间,被告人刘AA租用中牟县郑庵镇万邦市场北门西二排致尚宾馆二楼西户一房间,在房间内设置两台捕鱼机和六台百家乐供他人赌博,每台捕鱼机有八个靶位,每台百家乐为一个独立操作单元。经认定,两台捕鱼机和六台百家乐为赌博机。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中牟县公安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被告人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刘AA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本院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AA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23日至25日期间,被告人刘AA租用中牟县郑庵镇万邦市场北门西二排致尚宾馆二楼西户一房间,在房间内设置两台捕鱼机和六台百家乐供他人赌博,每台捕鱼机有八个靶位,每台百家乐为一个独立操作单元。经中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认定,两台捕鱼机和六台百家乐为赌博机。上述事实,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AA没有异议,且有证人马BB的证言、中牟县公安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以及被告人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AA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按照刑法规定,应对被告人刘AA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可以认定刘AA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AA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朱海岩人民陪审员  李转变人民陪审员  朱永安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书 记 员  朱鑫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