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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831执885号

裁判日期: 2015-12-06

公开日期: 2018-09-26

案件名称

885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831执885号金湖广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执行杭州恒力机械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2556.9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60218.95元,其中,本金160218.95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2338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6年12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你。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金商初字第005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