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831执885号
裁判日期: 2015-12-06
公开日期: 2018-09-26
案件名称
885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831执885号金湖广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执行杭州恒力机械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2556.9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60218.95元,其中,本金160218.95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2338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6年12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你。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金商初字第005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