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尚商初字第715号
裁判日期: 2015-12-04
公开日期: 2016-03-16
案件名称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志支行与张庆才、何长青、潘满田、牟忠文、何长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尚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尚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志支行,张庆才,何长青,潘满田,牟忠文,何长发,何宏伟,何宏亮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