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昌民初字第15780号

裁判日期: 2015-12-04

公开日期: 2016-01-15

案件名称

王露洋与北京我淘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15780号原告王露洋与被告北京我淘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露洋撤回起诉。诉讼费二十五元由原告王露洋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陆 婧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书 记 员 赵春旺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