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西塞执字第00301-2号
裁判日期: 2015-12-30
公开日期: 2016-01-25
案件名称
陈静与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静,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西塞执字第00301-2号申请执行人:陈静。被执行人: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住所地黄石市西塞山区大上海广场1号。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黄石中民一终字第000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经本院查明被执行人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本院合议庭合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鄂黄石中民一终字第00026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员 张玉萍人民陪审员 刘 进人民陪审员 周 芸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书 记 员 胡 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