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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西塞执字第00301-2号

裁判日期: 2015-12-30

公开日期: 2016-01-25

案件名称

陈静与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静,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西塞执字第00301-2号申请执行人:陈静。被执行人: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住所地黄石市西塞山区大上海广场1号。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黄石中民一终字第000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经本院查明被执行人西塞山报喜鸟服饰专卖店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本院合议庭合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鄂黄石中民一终字第00026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员  张玉萍人民陪审员  刘 进人民陪审员  周 芸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书 记 员  胡 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