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郾执字第00656号
裁判日期: 2015-12-03
公开日期: 2016-12-30
案件名称
赵瑞霞与漯河鼎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漯河市百亿浩置业有限公司、漯河市沐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执字第00656号漯河鼎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漯河市百亿浩置业有限公司、漯河市沐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你与赵瑞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郾民初字第01758号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11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下列任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予以处罚。一、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二、案件诉讼费及执行费。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