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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武民初字第978号

裁判日期: 2015-12-03

公开日期: 2016-01-28

案件名称

黄秀珍、黄秀荣等与张松、张省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武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宣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秀珍,黄秀荣,黄新红,黄秀莉,黄秀芩,黄秀美,黄新灵,覃善榜,黄恒酸,张松,张省委,周口市鑫晨运输有限公司,张家界百川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谭有义,李庆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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