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民初字第978号
裁判日期: 2015-12-03
公开日期: 2016-01-28
案件名称
黄秀珍、黄秀荣等与张松、张省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武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宣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秀珍,黄秀荣,黄新红,黄秀莉,黄秀芩,黄秀美,黄新灵,覃善榜,黄恒酸,张松,张省委,周口市鑫晨运输有限公司,张家界百川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谭有义,李庆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