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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新执字第607、608号

裁判日期: 2015-12-03

公开日期: 2016-11-12

案件名称

王婷与王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婷,王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高新执字第607、608号申请执行人王婷,女,汉族,1982年10月31日出生,住成都市金牛区。被执行人王东,男,汉族,1969年9月24日出生,住成都市。本院受理王婷申请执行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中,申请执行人以案外人陈勇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3号2栋2单元7层706号房屋做担保申请了诉讼保全,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其担保的房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之规定,裁定如下:一、依法解除对陈勇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3号2栋2单元7层706号房屋的查封。二、原保全案号为(2014)高新民保字第78、79号。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左刚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书记员  杨玲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