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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厦刑初字第83号

洪强温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9
公开日期
2018-06-22
所属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故意杀人
当事人
许某1,许某2,许某3,许某4,洪强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