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阿民三商初字第554号
裁判日期: 2015-12-29
公开日期: 2016-03-11
案件名称
许树巍与管明、李佳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树巍,管明,李佳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阿民三商初字第554号原告许树巍,住哈尔滨市阿城区。被告管明,1984年6月26日出生。被告李佳佳,阿城区玉颜轩美容院个体经营者,住哈尔滨市阿城区。原告许树巍与被告管明、李佳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许树巍于2015年8月1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5年8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许树巍、被告李佳佳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管明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许树巍诉称:2014年12月17日,被告管明以缺少资金为由,从原告处借款11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借款期限届满被告管明以种种理由推托未给付借款。被告管明与被告李佳佳系夫妻关系,该笔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应由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请求被告管明、李佳佳给付原告许树巍借款110000元,案件受理费用由二被告负担。被告管明未答辩。被告李佳佳辩称:对这笔欠款不知情,原告主张这笔钱用于家庭生活不属实,家庭生活并不需要这笔钱,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本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许树巍、被告李佳佳为证明其各自诉辩主张的事实成立,举示了证据并发表了质证意见。原告许树巍举示的证据情况如下:证据一、借据二份。拟证明2014年12月17日,被告管明向原告许树巍借款总计110000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证据二、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拟证明原告许树巍一直向被告管明催款。证据三、婚姻登记证明。拟证明被告管明、李佳佳原是夫妻关系,此笔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系期间发生的。结婚时间2014年1月17日,离婚时间2015年2月17日。被告李佳佳对原告许树巍的举示的证据质证认为:对证据一、二、三的真实性均无异议。被告李佳佳举示的证据情况如下:证据一、购房收据。拟证明坐落于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华府C栋2单元2702室的房子是2013年7月25日购买的,是李佳佳的婚前财产。证据二、银行流水单。拟证明坐落于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华府C栋2单元2702室的房产一直由李佳佳自己偿还贷款。原告许树巍对被告李佳佳举示的证据质证认为: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一是复印件有异议,证据不清晰,看不清,证据二的流水不能证明这笔还款就是房屋的还款。本院确认:被告管明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辩论和质证权利。被告李佳佳对原告举示的证据一、二、三的真实性无异议,经审查,原告许树巍举示的证据一,二、三真实、合法,予以采信。原告许树巍对被告李佳佳提交的证据主张均是是复印件。经审查,该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且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故被告李佳佳的抗辩主张不予支持。经审理查明:原告许树巍与被告管明原系同事关系。被告管明与被告李佳佳原系夫妻关系,2014年1月17日登记结婚,2015年2月17日登记离婚。2014年12月17日,被告管明以缺少资金为由,向原告管明借款11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该借款发生于被告管明与李佳佳婚姻存续期限。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管明未偿还借款。原告许树巍以该笔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应由被告管明与李佳佳共同偿还。请求被告管明、李佳佳偿还原告许树巍借款110000元,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管明、李佳佳负担。本院认为:被告管明给原告许树巍出具的借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许树巍与管明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许树巍全面履行了出借人的义务,管明未按时偿还借款系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此笔借款发生于被告管明、李佳佳婚姻存续期间,系夫妻共同债务,应由被告管明、李佳佳共同偿还。故原告许树巍诉讼请求成立,应予以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管明、李佳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许树巍借款1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公告费560元、保全费1070元由被告管明、李佳佳负担(原告许树巍已交纳,被告管明、李佳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许树巍)。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王春红人民陪审员 李宝顺人民陪审员 王 利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吕亚娇范思彤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