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揭普法民一初字第478号

万亚雄与普宁市松兴泰织造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普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9
公开日期
2018-07-21
所属地区
普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人事争议
当事人
万亚雄,普宁市松兴泰织造印染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