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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开民初字第3382号

裁判日期: 2015-12-29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苏国银与刁晓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开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苏国银,刁晓磊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开民初字第3382号原告苏国银,男,1984年2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开鲁县。委托代理人于春江,系内蒙古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刁晓磊,男,199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开鲁县。原告苏国银与被告刁晓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清雪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苏国银委托代理人于春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刁晓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苏国银诉称,2015年7月25日13时许,被告无证驾驶蒙GA46**号低速普通货车,沿国道303线自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开鲁镇西牛市附近时,被告超越原告驾驶的蒙GA03**号低速普通货车,两车相撞,将原告所驾车辆撞翻倒入公路南侧玉米地内,并导致多人受伤,原告车辆损坏之后,被告弃车逃逸。此事故经交警认定为被告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负事故责任。该案经开鲁县交警大队主持调解,双方达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一份,内容为:一、被告承担原告等人的医疗费等损失40,000.00元;二、被告承担原告的车辆施救费;三、被告承担原告的汽车修理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赔偿了医疗费等,但拒绝赔偿汽车修理费,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12,770.00元。被告刁晓磊未答辩。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25日13时许,被告无证驾驶蒙GA46**号低速普通货车,沿国道303线自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开鲁镇西牛市附近时,被告超越原告驾驶的蒙GA03**号低速普通货车,两车相撞,将原告所驾车辆撞翻倒入公路南侧玉米地,被告车辆又与中心隔离带相撞,致双方车辆及中心隔离带损坏,原告车上乘车人张艳玲、刘艳梅受伤,肇事后刁晓磊弃车逃逸。2015年8月5日,经开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刁晓磊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下发了开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015年8月24日,被告与原告、张艳玲、刘艳梅达就2015年7月25日的交通事故达成了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书中约定:1、被告承担原告、张艳玲、刘艳梅的医疗费、防护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原告车上货物损失费,合计40,000.00元,凭据核销;2、被告承担原告的车辆施救费,凭据核销;3、被告承担原告的车辆修理费,凭据核销;4、被告的车辆施救费自行承担。原告驾驶的蒙GA03**号低速普通货车经开鲁县开鲁镇张福修理厂修理,共花费12,770.00元。被告对上述修理费数额没有异议,被告至今未给付原告上述修车费。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原告方的庭审陈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复印件、开鲁县开鲁镇张福修理厂收据一枚,张福钣金修理厂对蒙GA03**修理详情记录单两张及对被告妻子许丽丹的调查笔录。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本院确认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本院认为,原、被告就2015年7月25日交通事故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书,合法有效。2015年7月25日,原告与被告发生交通事故后,修理蒙GA03**号低速普通货车花费12,770.00元,被告应当依据损害赔偿调解书履行自己赔偿原告上述修车费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刁晓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苏国银车辆修理费12,77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告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原告可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逾期申请人民法院不承担执行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00元,由被告刁晓磊负担。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120.00元,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李清雪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张 霞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