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东执字第1969号申请执行人曹彩霞,女,汉族,39岁。被执行人张东海,男,汉族,39岁。申请执行人曹彩霞与被执行人张东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本院作出(2014)东执字第19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张东海在鄂尔多斯银行的工资账户。现需划拨已冻结款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张东海在鄂尔多斯银行工资账户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郭强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贾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