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绥执字第541号
裁判日期: 2015-12-29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2015绥执字第541号(绥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盛位、舒金鸾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绥执字第541号绥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盛位、舒金銮:绥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盛位、舒金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绥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依据绥宁县人民法院(2015)绥民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12月29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 文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袁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