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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城法民二初字第1001号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惠州市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9
公开日期
2018-01-29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市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张亚东,王汉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