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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仁和民初字第1972号

杨林与蒋东林、袁霞、徐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7
公开日期
2015-12-31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杨林,蒋东林,袁霞,徐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仁和民初字第1972号原告杨林。被告蒋东林。被告袁霞。被告徐铭。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林诉被告蒋东林、袁霞、徐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杨林于2015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杨林的撤诉申请不违背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林撤回起诉。

审判员 袁 凯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胡林玲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