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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禄刑初字第132号

裁判日期: 2015-12-27

公开日期: 2016-04-12

案件名称

邓黎晖交通肇事案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禄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禄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钱琼,张莲英,邓黎晖,丁某某,周某某,禄丰公路管理段,禄丰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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