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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闸民一(民)初字第4594号

刘龙宝、何妹妹等与黄静、徐炜宸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7
公开日期
2016-03-31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当事人
刘龙宝,何妹妹,刘丽佳,黄某,徐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闸民一(民)初字第4594号原告刘龙宝,男,1960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原告何妹妹,女,1960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原告刘丽佳,女,1985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委托代理人刘龙宝,男,1960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委托代理人何妹妹,女,1960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被告黄某,女,1981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被告徐某某,男,2008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法定代理人黄某,女,1981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原告刘龙宝、原告何妹妹、原告刘丽佳与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丽佳的委托代理人即原告刘龙宝、原告何妹妹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予以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龙宝、原告何妹妹、原告刘丽佳共同诉称:原告方系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产权人,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系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产权人。被告方在装修期间,擅自占用公用部位,在楼道内安装橱柜,影响了原告方生活。经与被告交涉未果,遂诉请判令被告方拆除安装于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XXX弄XXX号XXX楼公用走道内的橱柜,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

经审理查明,原告刘龙宝、原告何妹妹、原告刘丽佳系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屋产权人,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系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屋产权人,原、被告系邻居。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在装修期间,在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XXX弄XXX号XXX楼公用部位安装橱柜。

原告方经与被告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本院作如上诉请。以上事实,有原告的陈述、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复印件、照片、物业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

本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房屋所有人出于自身利益为一定行为时,不应以牺牲相邻方的权益为代价。本案中,被告方的上述行为确实对原告方的生活带来不便,现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拆除安装于公用走道内橱柜的相关诉讼请求,并无不当,可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安装于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XXX弄XXX号XXX楼公用走道内的橱柜(拆除费用由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原告刘龙宝、原告何妹妹、原告刘丽佳已预缴,由被告黄某、被告徐某某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龙宝、原告何妹妹、原告刘丽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董 杰

代理

审判员  沈伟俊

人民陪审员  朱守林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刘 怡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