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郁法刑初字第214号
裁判日期: 2015-12-25
公开日期: 2016-03-09
案件名称
谢某、郁南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郁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郁南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邓某某,陶某某,郭某某,谭某某,刘某某,梁某某,谢某,郁南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