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执字第495号
裁判日期: 2015-12-25
公开日期: 2016-08-04
案件名称
苏州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无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案报告(2015)高执字第495号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依据:(2015)高商初字第179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苏州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情况:1、立案、送达情况:(立案时间2015年10月9日、申请执行标的1468480.93元)、送达执行通知(申报财产令)时间2015.10.13、期限三天;2、执行调查及执行措施情况:无3、异议处理情况:无;4、标的到位、过付、交付情况:申请执行金额1468480.93元;实际到位1468480.93元。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合议庭意见:无。结案方式:执行完毕。审判员 贾承建书记员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