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敦执字第999号
裁判日期: 2015-12-25
公开日期: 2016-12-08
案件名称
孙来生与敦化市昌盛百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孙来生,敦化市昌盛百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结 案 裁 定 书(2015)敦执字第999号申请执行人孙来生,男,汉族,住敦化市。被执行人敦化市昌盛百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孙来生与敦化市昌盛百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艳丽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关永学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