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驿执字第845号

申请执行人李颖颖与被执行人吴秋燕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4
公开日期
2015-12-24
所属地区
驻马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原文数据中有部分字符已损坏,显示为“�”。本站不对损坏字符作推测修改,请以法院公开的原始文书为准。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驿执字第845号吴秋燕:你与��颖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立案执行本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如逾期不履行,除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外还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