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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茌法执字第2030号

裁判日期: 2015-12-24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周慧敏与武陟县万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茌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慧敏,武陟县万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茌法执字第2030号申请执行人:周慧敏,女,汉族,住河南省黄县。被执行人:武陟县万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武陟县。法定代表人:李文超。本院在执行周慧敏与武陟县万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交纳过付款123177元,并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茌少民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 强审判员 杨立谦审判员 冯吉臻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