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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00382号

蔡德斌、詹家强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皮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4
公开日期
2018-03-19
所属地区
南皮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蔡德斌,詹家强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南皮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南执字第00382号申请执行人蔡德斌,男,1968年1月7日出生,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证件号码110106196801071519。被执行人詹家强,地址南皮县。蔡德斌申请执行[詹家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南皮县人民法院(或本院)于2014年5月7日作出的判决[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蔡德斌于2014年7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规定,

裁定如下:南皮县人民法院(或本院)的判决[仲裁裁决书]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周春志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苏保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