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沪海法商初字第838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4
公开日期
2018-09-28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当事人
先锋出口公司,奥迪塞斯航运贸易公司,海王航运有限公司,矿物工业里海有限公司,上海美匡矿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