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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惠城法民一初字第633号

何晒金与古卫、晏凤霞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4
公开日期
2018-01-29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当事人
何晒金,古卫,晏凤霞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惠城法民一初字第633号

原告:

原告:何晒金,女,汉族,1939年04月01日出生,其他:null,地址:惠州市,其他:null,其他:null

被告:

被告:古卫,女,汉族,1966年11月09日出生,地址:惠州市。

被告:晏凤霞,女,汉族,1990年03月18日出生,地址:惠州市。本院在审理何晒金与古卫、晏凤霞所有权确认纠纷(2014)惠城法民一初字第633号一案中,因。依照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元,由原告何晒金负担。

审判长 黄     艳

审判员 黄     艳

审判员 贺晔晖、黄链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郭     淼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