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初字第2906号原告牛红伟,男,汉族,1986年4月7日生,住河北省新乐市。。被告李跃辉,男,汉族,1975年6月8日生,住定州市。。本院在审理原告牛红伟与被告李跃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牛红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侯月涛
审 判 员 刘世彤
人民陪审员 卢庆丰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蒲 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