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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沁民一初字第00080-1号

原告丁同意诉被告侯娟、冯肆红、侯璐珂、朱贤玉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2
公开日期
2018-07-02
所属地区
沁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沁民一初字第00080-1号本院2015年11月26日对原告丁同意诉被告侯娟、冯肆红、侯璐珂、朱贤玉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沁民一初字第0008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将该判决书第三页第十二行的“原告与侯娟、王佩、宋彬、冯肆红签订的自然人借款、担保合同”,更正为“原告与侯娟、侯璐珂、朱贤玉、冯肆红签订的自然人借款、担保合同”。

审 判 长  聂卓文

代理

审判员  张小娇

人民陪审员  曹娟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赵 霞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