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延刑初字第17号
裁判日期: 2015-12-02
公开日期: 2016-06-27
案件名称
李某甲等人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姜某甲,姜某乙,周某某,王某某,杜希海,刘毅,关某某,王岩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
裁判日期: 2015-12-02
公开日期: 2016-06-27
李某甲等人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延吉市人民法院
延吉市
刑事案件
一审
李某甲,姜某甲,姜某乙,周某某,王某某,杜希海,刘毅,关某某,王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