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赣刑初字第00502号
裁判日期: 2015-12-02
公开日期: 2016-05-23
案件名称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12-02
公开日期: 2016-05-23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
刑事案件
一审
李某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