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怀执字第00948号
裁判日期: 2015-12-02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高某与万某婚约财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高某,万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00948号申请执行人:高某,男,汉族,1988年2月5日出生,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被执行人:万某,女,汉族,1992年8月9日出生,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万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高某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5)怀执字第0094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吴 刚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书记员 孙兴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