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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金浦东商初字第646号

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徐明伟、徐秀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19
公开日期
2015-12-26
所属地区
浦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徐明伟,徐秀英,徐斌,方玉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金浦东商初字第646号原告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浦江县人民东路**号。法定代表人王才有,系理事长。委托代理人郑皓月,系原告职工。被告徐明伟。被告徐秀英。被告徐斌。被告方玉霞。

原告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徐明伟、徐秀英、徐斌、方玉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

代理

审判员肖春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代理人郑皓月到庭参加诉讼,四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4年5月16日,被告徐明伟向原告借款15万元,用于进胶浆,由被告徐斌、方玉霞作保证,并签订了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还有借款本金46783.19元及利息2434.53元未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讼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徐明伟、徐秀英归还借款本金46783.19元及利息2434.53元,合计49217.72元(利息算至2015年9月23日,以后按合同约定逾期罚息利息另行计算);2、判令被告徐斌、方玉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为证明上述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供证据如下:1、借款借据一份,证明原告已经发放15万元贷款给被告徐明伟的事实。2、2、借款申请书一份,证明被告徐明伟向原告申请借款的事实。3、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证明第一被告向原告借款,并由第三、第四被告做担保的事实。4、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一份,证明徐明伟、徐秀英夫妻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事实。5、身份证复印件四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证明四被告主体身份及第一第二被告系夫妻,第三第四被告系夫妻关系的事实。6、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清单三份,尚未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清单一份,证明借款人已经归还的借款本息及尚未归还的借款本息。四被告未作答辩,也未提供任何证据。对于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因被告未到庭质证,经审查符合证据三性,本院予以认定。根据上述证据及原、被告的陈述,

本院查明的事实与原告陈述一致。

本院认为:被告徐明伟欠原告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6783.19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为凭。被告徐明伟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归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该笔债务系被告徐明伟、徐秀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故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被告徐斌、方玉霞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鉴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徐明伟、徐秀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6783.19元及利息2434.53元,合计49217.72元(利息算至2015年9月23日,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二、被告徐斌、方玉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徐明伟、徐秀英承担,被告徐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须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到浦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6号窗口办理交款手续或将诉讼费汇至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汇入账号:33×××47,逾期将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30元。款汇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预收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汇入账号:196999010400040900000106003,或直接交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室)。

代理

审判员  肖春来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申请执行时效二年逾期不予执行代

书 记员  张琳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