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金民祭初字第1532号原告张峰,男,汉族。被告王杰,男,汉族。被告王娜,女,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峰诉被告王杰、王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张峰未预缴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巩大振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代理
书记员 李晓龙 来源:百度“”
张峰与王杰、王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金民祭初字第1532号原告张峰,男,汉族。被告王杰,男,汉族。被告王娜,女,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峰诉被告王杰、王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张峰未预缴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巩大振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代理
书记员 李晓龙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