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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执字第1273号

裁判日期: 2015-12-18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原告龚雪、石坚与被告中瑞置业(大连)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龚雪,石坚,中瑞置业(大连)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1273号申请执行人龚雪。申请执行人石坚。被执行人中瑞置业(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88号305室。法定代表人陈刚,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龚雪、石坚与被告中瑞置业(大连)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23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5年9月2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23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郭 松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书记员 李云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