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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池民他字第00009号

裁判日期: 2015-12-18

公开日期: 2016-03-01

案件名称

原告姚东才、吴厚荣与被告李跃进排除妨害纠纷指定管辖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池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池民他字第00009号原告姚东才、吴厚荣诉被告李跃进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以该院政治部主任万军强与原、被告均系亲戚关系,该院不便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九华山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万军强与双方当事人均系亲戚关系,为公正审理本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本案指定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更为妥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处理。审判长  江龙伟审判员  胡少斌审判员  张 翅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书记员  巩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