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池民他字第00009号
裁判日期: 2015-12-18
公开日期: 2016-03-01
案件名称
原告姚东才、吴厚荣与被告李跃进排除妨害纠纷指定管辖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池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池民他字第00009号原告姚东才、吴厚荣诉被告李跃进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以该院政治部主任万军强与原、被告均系亲戚关系,该院不便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九华山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万军强与双方当事人均系亲戚关系,为公正审理本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本案指定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更为妥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处理。审判长 江龙伟审判员 胡少斌审判员 张 翅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书记员 巩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