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衢商初字第902号
裁判日期: 2015-12-18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方胜兵、余晓巍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衢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方胜兵,余晓巍,周小友,周苹苹,邱俊新,储燕飞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衢商初字第902号原告: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址地:衢江区信安大道***号。法定代表人:徐水华,理事长。委托代理人:罗时贵。系原告员工。被告:方胜兵。被告:余晓巍。被告:周小友。被告:周苹苹。被告:邱俊新。被告:储燕飞。原告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方胜兵、余晓巍、周小友、周苹苹、邱俊新、储燕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18日立案审理。原告请求:1、责令被告方胜兵、余晓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其中2015年10月20日之前的利息为25171.49元,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2、被告周小友、周苹苹、邱俊新、储燕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方胜兵与余晓巍、周小友与周苹苹、邱俊新与储燕飞均系夫妻关系,2014年5月27日原告与被告方胜兵、周小友、周苹苹、邱俊新、储燕飞签订个人保证借款合同1份,约定方胜兵向原告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5日,月利率为9.7‰,合同还约定,如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以及支付利息,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如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被告周小友、周苹苹、邱俊新、储燕飞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为该借款提供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届满之日起2年,保证范围为贷款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违约金等费用。同日,被告余晓巍作为方胜兵的妻子向原告出示家属承诺函,确认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其愿与借款人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贷款,各被告也向原告提供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在合同履行中,被告仅将利息支付到2015年3月20日,借款到期后也未归还借款本金。至2015年10月20日已拖欠借款利息225171.49元,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诉请如前。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方胜兵、余晓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其中2015年10月20日之前的利息为25171.49元,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周小友、周苹苹、邱俊新、储燕飞对上款中确认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89元,由被告方胜兵、余晓巍承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被告周小友、周苹苹、邱俊新、储燕飞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陈淋欢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申请执行期限二年代书记员 毛蕾蕾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4页第3页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