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1261号
裁判日期: 2015-12-18
公开日期: 2018-09-29
案件名称
原告申典全与被告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申典全,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1261号申请执行人申典全。被执行人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新船巷11号。法定代表人吕永杰,系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24号1-2-3。负责人XX声,系该公司经理。原告申典全与被告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5年6月25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已被我院查封,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郭 松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书记员 李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