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淮执字第00503号申请执行人徐可可。被执行人卢利娟。本院执行徐可可诉卢利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调解书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文晓兴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葛振鹏 更多数据:
徐可可与卢利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淮执字第00503号申请执行人徐可可。被执行人卢利娟。本院执行徐可可诉卢利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调解书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文晓兴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葛振鹏 更多数据: